各市科技局、国资委、总工会,各省管企业:
为深入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山东省试点工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经三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现将《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531-66777056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0531-85103698
为深入开展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山东省试点工作,促进企业成为技术创新的主体,推进创新型企业建设,充分发挥科技对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作用,经三部门研究,决定组织开展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现将《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紧组织实施。
联系电话: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0531-66777056
省国资委规划发展处 0531-85103698
省总工会技术协作办公室 0531-86075430
附件:1. 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山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4. 推荐第三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附件:1. 第三批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 山东省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书
3. 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申报表
4. 推荐第三批创新型试点企业基本信息汇总表
山东省科技厅
山东省国资委
山东省总工会
2010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