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色金融”助跑半岛蓝区——访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杨子强
杨子强,1957年9月生,经济学硕士,现任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山东省分局局长,山东金融学会会长,第十、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山东省第九届委员会委员。
在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中,有一种力量最为人关注却又最容易被忽视,这就是“蓝色金融”。金融是现代经济发展的核心,尤其是区域经济实现跨越发展的杠杆。作为我国发展海洋经济试点之一的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其金融体系布局如何?“蓝色金融”将在哪些方面支撑海洋经济发展?海洋产业面临哪些投融资方面的机遇与障碍?4月16日,记者采访了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行长、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咨询委员会委员杨子强。
“蓝色金融”图谱浮出水面
“今年一季度,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各项贷款增加208.1亿元,占全省新增贷款的12.8%,同比提高2.8个百分点;全省海洋经济贷款增加70.6亿元,占比同比提高1.9个百分点。”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4月15日发布的2010年《1季度全省货币信贷政策及外汇管理政策通报提纲》中,记者看到,银行将围绕蓝色经济区建设,重点支持海洋高科技研发、海洋优势产业、高技术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围绕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建设,支持加快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环境友好型工业和现代服务业;继续支持胶东半岛高端产业聚集区建设,打造高端产业、高端产品和高端技术自主创新平台;支持省会经济发展,重点支持发展总部经济、高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支持日照钢铁精品基地建设,集中培植钢铁、电力、石化、木浆造纸等临港产业。
自去年4月份胡锦涛总书记提出“打造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以来,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一直在紧张研究支持蓝色经济区发展的金融“图谱”,包括建立蓝色经济发展的投融资平台、创新金融产品、培育新型金融机构等一揽子政策正在逐渐浮出水面。
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总体布局下,工商银行山东分行2009年对烟台栖霞口、龙口港、国华瑞丰(荣成)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进行重点支持,加大了对海洋渔业、海洋化工、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装备制造业和能源矿产业等海洋产业发展的授信额度,优化信贷操作流程,提高金融服务效率。蓝色金融助跑半岛蓝区发展效果日益明显。
杨子强行长向记者描述了一幅支持海洋产业发展的“蓝色金融”图谱。在中国人民银行济南分行拟定的初步框架中,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区发展包含了5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创新物权抵押方式,针对蓝色经济区中大量闲置土地和海域使用权,创新抵押担保方式,降低信贷门槛,畅通融资渠道。二是发展多种投融资方式,通过市场机制来提高投融资效率,引入不同类型战略投资者,建立产业投资基金,发展专业性融资机构,强力支持蓝色经济优势产业发展;重点培育一批海洋经济企业,引导、鼓励它们进行股份制改造,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经营权和资产转让、联合兼并等方式,盘活存量资产,优化增量资产。三是构建环保金融补偿机制,发挥资金、信用、市场等方面的资源优势,通过信贷投向和环保金融工具创新支持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四是发挥政策性金融避险作用,引导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设立出口区域性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实现政策性保险和银行信贷的有效组合,维护外向型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资金链条的连续性,为其提供避险手段和融资保障。五是积极利用外部资金,充分利用海洋资源和区位优势,全面放开外商投资海洋经济领域,争取设立东北亚自由贸易试验区,积极参与海洋国际性区域合作开发,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
着力突破“蓝色金融”瓶颈
当前,山东海洋经济的发展在投融资方面还面临诸多问题。“结合国内外金融支持海洋经济的实践与发展,再看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海洋产业的金融发展程度和投融资体系建设现状,我们尚存在不少发展瓶颈,制约了海洋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杨子强行长列举了如下四个海洋产业发展的金融“瓶颈”:一是资金支持缺乏力度,难以满足发展需求。目前省内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融资渠道是银行信贷、发行股票和债券以及引进外资。“传统的投融资方式不能完全满足海洋高科技产业对资金的投入和运作需求,再者,我省风险投资发展滞后,对海洋经济难以形成有效支持。”二是抵押物创新滞后,增加了贷款融资障碍。“海洋经济产业获得贷款的有效抵押品较少,一者动产在海洋经济产业资产中占比较高,但我省商业银行普遍没有开展船舶等动产抵押业务;二者海洋经济产业可用于贷款抵押的机器设备等,其抵押率相对较低。此外,大多数商业银行还没有开展海域使用权等用益物权的抵押。”三是风险规避手段缺失,形成了潜在的无形损失。“海洋经济产业多为涉外企业,相对于一般陆地经济,要面临更多的汇率风险。在汇率大幅波动尤其是单边大幅升值的背景下,汇率风险会在很大程度上制约资金特别是社会资金向海洋经济产业的投入。”四是涉海保险发展不足,降低了贷款融资保障。“一是缺乏专门针对海洋经济的政策性保险产品,二是商业性保险不愿涉足,三是即使是已有的保险项目,由于专业人才和相关定价、估损、理赔技术的缺乏,无法保、不敢保的现象非常普遍。”
此外,缺乏专门化的担保机构、租赁公司以及关联领域内的法律、会计等相关中介机构,也是海洋经济发展过程中主要的金融约束。
“国外发展海洋经济的时间较长,相关的金融支持手段较为丰富,总起来说,目前世界各国在海洋经济发展领域主要执行的是政府主导型的金融支持政策,涉及项目集中于渔业发展和船只建造。”杨子强行长介绍,国外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主要措施有发展政策性保险、创新投融资机制以及开展金融合作。
建立政策性保险。以政策性保险扶持和推广海洋产业,尤其是渔业的发展是国际上通行的做法。实践证明,单纯依靠商业性保险难以规避成本收益不对称下生产经营活动的潜在风险,发展政策性保险,通过政府的信用担保和资金支持是完善海洋产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海洋产业发展中的政策性保险主要形式有渔船保险补贴计划、渔业保险补贴计划、普惠制的引导性保险计划等。
创新投融资机制。为解决海洋产业发展资金瓶颈,国际上围绕金融的抵押、担保、信贷等环节已逐步探索、形成了一系列筹资、融资服务体系,包括降低涉海产业融资门槛,增加贷款额度;建立涉海产业发展基金,为涉海经济提供贷款贴息支持;成立专业银行,并以优惠利率和分期偿还的形式向涉海产业活动提供贷款;提供类似农产品保护价格制度的渔产品抵押贷款制度等。
开展金融合作。国际上普遍存在在政府投资示范性、引导性和调控性基础上的金融合作,例如兴办合作基金会,设立信用担保基金和机构,通过股份制方式或联合担保方式发展涉海产业小额信贷等。另外,鼓励企业入股、个人捐助、国际援助等方式通过项目合作或渠道创新积极进入涉海产业发展,从而形成一个投入多元化、利益共享的投融资新体系,也有效扩大了海洋产业发展的资金总量。
尽管中国海洋经济发展速度一直很快,但是直到近几年,随着一系列临海经济区的建立与发展,国内金融业才开始在金融业务、金融机构、金融市场以及金融开放等方面进行相关探索。目前国内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途径主要有: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和金融资源向各类海洋开发基础设施项目、涉海建设大型项目、中小企业及特色行业倾斜,政策性银行直接投入政策性资金支持具体海洋经济项目,以贴息、担保等方式吸引商业银行支持海洋经济发展;设立专业性银行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加大国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增加专项业务发展部门,积极引进外资金融机构,机构,利用优惠贷款,发展特色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运作方式,扩大直接投融资渠道,通过积极开发和利用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银团贷款、保函、企业债券、海域使用权抵押、政府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等方式,为涉海企业提供优良、特色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开放进程,有效控制涉外风险,逐步展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有序开放涉海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尝试发展离岸金融市场,采取更便捷的外币结算方法,鼓励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从事混业经营业务。
金融创新与蓝色经济良性互动
杨子强行长认为,作为一种独特的区域空间和创新域,“蓝色经济区”天然具有集聚性、关联性、独立性和辐射性四大基本特征。但是由于海洋产业自身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禀赋特点以及生态环境社会公益性和效益外溢性的脱节,蓝色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将面临对产业发展前景和产业潜在收益估计的不确定性问题,由此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权衡下存在举步不前,结果便是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平台支撑。因此,实现金融理念与金融手段的创新与发展是建设和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的必由之路。
“针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拟实现的‘五个突破’,结合海洋经济自身发展的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涉及领域广等特点,我们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为主、利益诱导为辅的金融支持战略。”
发展多种投融资方式,提高投融资效率。对行业分类、发展阶段与宏观政策导向相符程度等不同的海洋产业采取分层次、分类别的投融资支持战略。就产业层次而言,海洋一产和基础性、战略性设施由政府投入,二和三产中的成熟产业在政府适度引导下进行市场化融资,高风险、成长空间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又政府进行“非盈利性”投入,在适当时机引入盈利性的商业运作模式,逐步实现政府退出和商业化可持续经营;就产业类别而言,优先发展新兴、环保、特色产业,继续支持传统、高附加值、民生产业,严格淘汰落后、双高、纯劳动密集型产业。
探索完善抵押担保方式,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规范信贷管理办法和有关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加快专业性评估机构建设,健全评估标准;积极发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构建海域使用权的变现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财政贴息政策,降低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二是推动土地流转与交易。针对滨州、东营等地市大量未利用土地,通过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土地管理体系和市场交易机制,完善适合当地情况的流转土地抵押融资制度。
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区域产业集群优化整合。一是建立完善的并购融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金融机构与市场中介机构合作,积极利用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业务,积极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的设备更新;三是积极探索开发集合融资平台,有效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四是重点探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模式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发展和推动置于价值链、供应链下的贸易贷款;五是鼓励开展各类非信贷融资模式,综合运用好贸易融资、保理、票据、信用证等非信贷融资工具;六是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发展风险投资基金,适当增加企业或民间资本控股权,以及吸收国外风险投资进入。
构建环保金融激励与补偿机制,推进经济区生态建设。一是坚持绿色信贷原则,推行环境准入制度,金融机构联合行业组织和协会建立一套符合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二是量化环境资源,发挥环境配额制的激励约束作用,通过将环境资源转换为具有产权和可以计量的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产品,并探索分种类的环境当量与经济增长的交换关系,从而在“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下,有效推行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三是成立环境交易所,发挥市场机制的灵活调控作用。
发挥政策性金融避险作用,引导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的力度,设立出口区域性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合理补偿金融资源的政策性成本。该出口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依托,实现政策性保险和银行信贷的有效组合,维护外向型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资金链条的连续性,为其提供避险手段和融资保障,从而有助于推动外向型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完善经济区内的产业布局与分工。
“目前,我省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比如各个银行定位混乱,新兴金融组织和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等。在支持蓝色经济区和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中,山东金融业自身也将得到有效整合和发展壮大。”杨子强行长告诉记者,2010年度齐鲁金融论坛将于4月24日在东营召开,“我们希望借助这次论坛,对于金融如何支持黄三角和蓝色经济区发展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比如探索成立黄河三角洲发展银行、成立产业发展基金等。”加大国内金融机构分支机构的设立,增加专项业务发展部门,积极引进外资金融机构,利用优惠贷款,发展特色服务;创新金融产品和运作方式,扩大直接投融资渠道,通过积极开发和利用集合信托、短期融资券、银团贷款、保函、企业债券、海域使用权抵押、政府主导的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私募基金等方式,为涉海企业提供优良、特色金融服务;推动金融开放进程,有效控制涉外风险,逐步展开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改革,有序开放涉海企业集团外汇资金集中管理和运作,尝试发展离岸金融市场,采取更便捷的外币结算方法,鼓励金融机构在更大范围内从事混业经营业务。
金融创新与蓝色经济良性互动
杨子强行长认为,作为一种独特的区域空间和创新域,“蓝色经济区”天然具有集聚性、关联性、独立性和辐射性四大基本特征。但是由于海洋产业自身资本和技术密集型的禀赋特点以及生态环境社会公益性和效益外溢性的脱节,蓝色经济发展中不可避免将面临对产业发展前景和产业潜在收益估计的不确定性问题,由此可能导致金融机构在风险收益权衡下存在举步不前,结果便是海洋经济发展缺乏必要的资金支持和平台支撑。因此,实现金融理念与金融手段的创新与发展是建设和发展山东半岛蓝色经济的必由之路。
“针对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中拟实现的‘五个突破’,结合海洋经济自身发展的高风险、高投入、高回报、周期长、专业化程度高、涉及领域广等特点,我们应采取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风险分担为主、利益诱导为辅的金融支持战略。”
发展多种投融资方式,提高投融资效率。对行业分类、发展阶段与宏观政策导向相符程度等不同的海洋产业采取分层次、分类别的投融资支持战略。就产业层次而言,海洋一产和基础性、战略性设施由政府投入,二和三产中的成熟产业在政府适度引导下进行市场化融资,高风险、成长空间大的高新技术产业在发展初期又政府进行“非盈利性”投入,在适当时机引入盈利性的商业运作模式,逐步实现政府退出和商业化可持续经营;就产业类别而言,优先发展新兴、环保、特色产业,继续支持传统、高附加值、民生产业,严格淘汰落后、双高、纯劳动密集型产业。
探索完善抵押担保方式,强化信贷资金支持力度。一是积极开展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规范信贷管理办法和有关海域使用权抵押登记,加快专业性评估机构建设,健全评估标准;积极发展和培育海域使用权二级交易市场,构建海域使用权的变现平台;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出台财政贴息政策,降低海域使用权抵押贷款风险。二是推动土地流转与交易。针对滨州、东营等地市大量未利用土地,通过盘活闲置土地,提高单位土地投资强度,探索建立省级统筹的土地管理体系和市场交易机制,完善适合当地情况的流转土地抵押融资制度。
加快金融产品与服务方式创新,推动区域产业集群优化整合。一是建立完善的并购融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金融机构与市场中介机构合作,积极利用并购贷款支持企业兼并重组;二是大力发展金融租赁业务,积极支持重点产业企业的设备更新;三是积极探索开发集合融资平台,有效整合各类金融资源;四是重点探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融资模式和中小企业供应链融资模式,发展和推动置于价值链、供应链下的贸易贷款;五是鼓励开展各类非信贷融资模式,综合运用好贸易融资、保理、票据、信用证等非信贷融资工具;六是转变经营理念,规范发展风险投资基金,适当增加企业或民间资本控股权,以及吸收国外风险投资进入。
构建环保金融激励与补偿机制,推进经济区生态建设。一是坚持绿色信贷原则,推行环境准入制度,金融机构联合行业组织和协会建立一套符合环保和节能减排要求的绿色信贷指导目录和环境风险评级标准;二是量化环境资源,发挥环境配额制的激励约束作用,通过将环境资源转换为具有产权和可以计量的具有金融属性的交易产品,并探索分种类的环境当量与经济增长的交换关系,从而在“谁使用谁付费”的原则下,有效推行环境有偿使用制度;三是成立环境交易所,发挥市场机制的灵活调控作用。
发挥政策性金融避险作用,引导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建议中央和地方财政加大支持外向型海洋经济发展的力度,设立出口区域性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合理补偿金融资源的政策性成本。该出口信用风险保障专项基金以出口信用保险公司为依托,实现政策性保险和银行信贷的有效组合,维护外向型企业在生产流通环节资金链条的连续性,为其提供避险手段和融资保障,从而有助于推动外向型经济的持续稳定发展,更好地完善经济区内的产业布局与分工。
“目前,我省金融体系存在的问题还不少,比如各个银行定位混乱,新兴金融组织和资本市场发展缓慢等。在支持蓝色经济区和黄三角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中,山东金融业自身也将得到有效整合和发展壮大。”杨子强行长告诉记者,2010年度齐鲁金融论坛将于4月24日在东营召开,“我们希望借助这次论坛,对于金融如何支持黄三角和蓝色经济区发展进行进一步的研究论证,比如探索成立黄河三角洲发展银行、成立产业发展基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