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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科技厅出台意见:强化科技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

2009-11-24 16:19:08   作者:记者 周 明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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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加快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和全省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提升我省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水平,提高中小企业的整体素质和市场竞争力,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更好更快发展,山东省科技厅近日制定并印发了《关于强化科技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各级科技部门和各省级以上高新区要把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把这项工作同构建科技创新和服务平台、培育产业创新战略联盟、建设高新技术特色产业基地、扶持和培育高新技术企业等各项工作紧密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推进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意见》要求,要以科技项目为引导,带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在实施各级各类科技项目过程中,要围绕省政府确定重点发展的15个高新技术产业群,针对前瞻性技术研究、关键技术攻关、成果转化、重大目标产品、产业群培育5个环节进行总体设计,以促进高新技术产业的链条式发展和集群发展为最终目标,组织实施一批创新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强、市场前景广阔的重大科技项目,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完善和延伸高新技术产业链,培育一批自主创新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的龙头项目和骨干企业,带动一批中小型企业的配套发展,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较高水平和影响力的中小企业产业集群。
    要加快高新区“二次创业”步伐,搭建产业集群发展载体。各地要积极推进高新区的“二次创业”步伐,进一步加强园区内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培育内生发展动力,促进中小型科技企业的创新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功能划分,规划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专业化园区,创造更加适合中小科技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加快特色产业的集聚,使高新区成为中小型科技企业产业集群发展的主要载体和聚集区。
  要强化各类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各地要立足全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工业结构调整的重点领域,围绕源头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等高新技术产业化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加强生产力促进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等创新和服务平台建设,为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凝聚与发展提供资金融通、信用担保、管理咨询、信息服务、市场开拓、人才培训等各类服务
  要加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建设,培育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各地要围绕当地优势和主导产业,壮大龙头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的集群化发展,积极创造条件,培育建设一批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和火炬计划特色产业基地。要面向基地内的特色主导产业,采取政府投入、企业投资、产学研合作等多种形式,建设一批专业化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平台。创新运行机制和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和管理服务。要积极创造条件,在政策、资金、信息等方面对产业基地的发展和技术服务平台的建设给予重点支持。
    要积极培育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要努力在重点高新技术产业领域培育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引导各类科技资源向企业聚集,不断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要大力开展创新型企业试点工作, 加强对试点企业的培训和指导,制定和完善创新型企业评价指标体系, 发挥其辐射和示范作用,引导更多的企业走创新发展道路。在高新技术企业和创新型企业的认定过程中,要提高服务意识,主动帮助企业做好申报工作。
  要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各级各类科技计划要有计划、有重点地加大对中小企业产业集群的支持,引导中小企业沿着自主创新的轨道健康发展。充分发挥省科技创业投资基金、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和其它创业投资机构的作用。积极探索市场化、多渠道的融资方式,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担保、贴息、发行企业集合债券、上市融资等多种金融工具,拓宽适应中小企业自主创新需求的融资渠道。完善知识产权抵押贷款办法,探索建立中小企业信用联盟等多种形式的贷款担保组织,进一步健全为中小企业服务的贷款担保体系,切实解决中小型高新技术企业贷款难、融资难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