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推动全校科研工作再上新台阶,围绕硕士学位授权单位立项建设,山东工商学院修订了《山东工商学院科研奖励办法》和《山东工商学院校内资助科研基金管理办法》两个科研文件,对科研奖励办法和校内资助科研基金管理办法进行了新的调整。
本着简化计算程序、避免重复计算的原则,将原《科研奖励办法》和原《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合二为一,修订后的奖励力度总体上略高于原奖励数额与计算工作量所得酬金之和,每年增加额近100万元。
科研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学校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其中50%作为奖金发放,50%作为研究经费。该校为非第一署名单位的获奖成果,且定额完成人员中有该校在职人员,奖励50%。获教育部高校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在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中,为鼓励年轻教师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在校内资助科研基金中,设立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基地招标项目,并实行项目管理。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每年资助20项;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年资助60项;基地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每年资助5—10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 元,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 元,基地招标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
本着简化计算程序、避免重复计算的原则,将原《科研奖励办法》和原《教师科研工作量计算与考核办法》合二为一,修订后的奖励力度总体上略高于原奖励数额与计算工作量所得酬金之和,每年增加额近100万元。
科研成果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技术发明奖、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一、二等奖,学校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20万元,其中50%作为奖金发放,50%作为研究经费。该校为非第一署名单位的获奖成果,且定额完成人员中有该校在职人员,奖励50%。获教育部高校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优秀成果奖特等奖、一、二、三等奖,学校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8万元、5万元。在学校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中,为鼓励年轻教师多出成果、出高水平成果,具有高级职称人员不得申报。
在校内资助科研基金中,设立重点项目、青年项目和基地招标项目,并实行项目管理。重点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每年资助20项;青年项目研究周期为一年,每年资助60项;基地招标项目研究周期为二年,每年资助5—10项。重点项目资助额度为5000 元,青年项目资助额度为3000 元,基地招标项目资助额度为1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