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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贤纳智,促进医药科技强省建设

2010-07-27 16:24:31   作者:记者 潘庆照   来源:www.cxsdw.com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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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快医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山东省由医药大省向医药强省转变,更好地培养、吸引和凝聚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加快医药高层次人才向我省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统称“国家新药研发大平台”)聚集,带动山东新药创制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山东省特启动“泰山学者—药学特聘专家”专项建设工程。


    目标:3—5年建成20—30个医药学术团队


  自2010年起,山东省将用3—5年时间,在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省重大新药创制中心)、山东国家创新药物孵化基地和国家综合性新药研发技术大平台(山东)产业化示范企业中设立20—30个药学特聘专家岗位。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20—30名学术造诣深、发展潜力大、具有领导本学科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药学特聘专家,建成20—30个以药学特聘专家为核心、以80—180名学术骨干为中坚的高水平学术团队,带动新药技术链和产业链的完善,不断推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新药,提升新药产业化水平。


    职责:新药创制、培养创新人才、促进产业化


  (一)开展新药创制能力建设和新药开发,承担至少1项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取得至少1项达到本领域国内乃至国际先进水平的标志性研究成果,科研经费逐年增加,使本领域的整体学术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达到国内领先水平或世界先进水平。
  (二)培养本技术领域某一研究方向上有一定影响的学术骨干,形成一支业务素质高、创新能力强、结构合理的学术团队。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培养一定数量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三)为医药企业提供高水平的新药证书或临床研究批件,促进新药成果的产业化,取得较大的经济和社会效益。提供以知识更新为主要内容的多重培训服务,成为高水平的人才培养培训基地。
  (四)发挥对外交流窗口作用,成为国内本领域的学术交流和资料信息基地。
  (五)本领域的仪器设备及其他条件达到国内一流,乃至世界先进水平,为高水平科学研究、高层次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和国内学术交流等工作提供重要支撑。


    保障:每位专家支持数额不低于50万


  省科技厅对药学特聘专家给予科技攻关计划立项支持,对于按时完成任务的可连续给予支持。各类科技计划对每位药学特聘专家支持数额不低于50万元。对获得国家一类新药证书,实现产业化并取得巨大惊喜效益的项目,优先授予省级科技奖励,经批准在省自主创新成果转化重大专项中,给予不低于100万元的后补助经费。优先推荐申请国家科技计划项目,并在地方匹配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
  设岗单位每年同时投入不低于30万元科研经费,为药学特聘专家及其团队成员承担更高层级科研任务、产出标志性成果创造条件。
  药学特聘专家及学术团队聘期内享受岗位津贴。药学特聘专家岗位津贴标准为每人每年10万元,学术团队岗位津贴标准为每年10万元,由设岗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