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高校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研讨会”在山东大学召开,教育部科技司领导及来自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山东大学等十五所高校主管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参加了研讨。会议由教育部科技司司长谢焕忠主持,山东大学副校长娄红祥出席研讨会。
娄红祥在致辞中表示山东大学在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四点:第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共同组成的工作推进小组;第二,认识到位,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科研型大学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对高校科研队伍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第三,突出协调,与人事用人制度等结合,为高校人才培养、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第四,强调可持续机制,制定政策保证担任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谢焕忠在讲话中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稳定,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台《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共同推动,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各高校要在做好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同时借助国外高校成功经验推动建立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此次研讨会交流各高校在此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完善政策,争取建立可进可出的人才机制,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东大学科技处处长赵显对山东大学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山东大学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部级平台的特点和需求,重点选聘具有一定科研水平的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充分利用国家和山东省对博士后工作的重视,将博士后工作与本项工作有效结合。在重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方面,山东大学鼓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选聘不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包括科学研究人员、科研助理人员、实验操作人员等。
参会人员就各校在此项工作中的进展、经验、问题、建议进行了汇报。大家一致表示各校高度重视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开展,此项工作对突破高校科研管理体制,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到了重要作用。通过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高校要对科研助理队伍做出正确的定性、定位和定量;还需加强配套制度设计,解决此项工作中涉及的科研经费调整、户口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协议签订以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问题。
山东大学人事处、科技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山 大)
娄红祥在致辞中表示山东大学在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中主要突出以下四点:第一,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成立以人事处、科技处、学生处、就业指导中心共同组成的工作推进小组;第二,认识到位,此项工作的开展为建设科研型大学提供了难得的政策机遇,对高校科研队伍建设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第三,突出协调,与人事用人制度等结合,为高校人才培养、人事制度改革提供了新的思路;第四,强调可持续机制,制定政策保证担任科研助理工作人员未来有更好的发展。
谢焕忠在讲话中强调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关系到国家和社会稳定,科技部、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出台《关于鼓励科研项目单位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的若干意见》以来,国家各部委高度重视,共同推动,为毕业生就业创造了良好的机会。各高校要在做好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同时借助国外高校成功经验推动建立高水平专职科研队伍,提升高层次人才培养质量。通过此次研讨会交流各高校在此项工作中成功的经验和存在的问题,教育部完善政策,争取建立可进可出的人才机制,进一步推进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山东大学科技处处长赵显对山东大学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进行了汇报。山东大学充分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省部级平台的特点和需求,重点选聘具有一定科研水平的研究生参与科学研究,充分利用国家和山东省对博士后工作的重视,将博士后工作与本项工作有效结合。在重大科研项目和横向项目方面,山东大学鼓励项目负责人根据项目实施需求选聘不同学历层次的毕业生,包括科学研究人员、科研助理人员、实验操作人员等。
参会人员就各校在此项工作中的进展、经验、问题、建议进行了汇报。大家一致表示各校高度重视通过科研项目吸纳毕业生担任科研助理工作的开展,此项工作对突破高校科研管理体制,缓解毕业生就业压力到了重要作用。通过研讨,大家一致认为高校要对科研助理队伍做出正确的定性、定位和定量;还需加强配套制度设计,解决此项工作中涉及的科研经费调整、户口人事档案管理、劳动协议签订以及科研成果知识产权归属等方面的问题。
山东大学人事处、科技处、就业指导中心等单位相关人员参加了研讨会。(山 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