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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技厅关于开展推荐报送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

2012-04-21 01:14:32   作者:佚名   来源:政策法规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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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科技部《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2]14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推荐报送全国科普优秀作品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1.科普作品(限图书)应是2008年后正式出版发行的作品(含译著和再版图书);
    2.具备普及科学技术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的内涵,具有较强的科学性、艺术性、趣味性;
    3.形式活泼、内容丰富,为公众所喜闻乐见;
    4.作品应具有原创性,文字应为简体中文。
    5.请于4月28日前将推荐作品5份(套)、《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报送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科技部《关于推荐全国科普优秀作品的通知》(国科办函政[2012]142号)原文见科技部网站“通知通告”栏目(http://www.most.gov.cn/tztg/index_1.htm)。
    联系人:张志丹
    联系电话:0531-66777227
    通信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政策法规处
    邮编:250101
    电子信箱:kjt2010@163.com
    附件:201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4月20日

2012年全国优秀科普作品推荐表.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