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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的通知

2012-03-29 18:25:02   作者:佚名   来源:政策法规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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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
    根据科技部《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科普统计的通知》(国科发政〔2011〕671号)的要求,省科技厅负责组织实施201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工作。现将《201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调查方案的具体要求,统筹安排,认真组织落实。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科普统计是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的重要举措,是政府部门了解和掌握全省科普状况的重要数据基础,已经成为科技统计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市﹑县科技局和省直有关部门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推进调查工作,保证统计任务的顺利完成。
    二、经国家统计局和科技部批准,自2009年开始,全国科普统计每年开展一次,形成年度全国科普统计工作制度。请省直有关部门、各市科技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度工作任务,据此制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人员等各项保障条件。
    三、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科技局于2012年3月25日前,将2011年度科普统计联络员名单报送我厅政策法规处。
    四、请省直有关部门及各市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于2012年4月30日前,将2011年度科普统计数据报送山东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具体要求见附件1)。
    联系人:  潘云文 张志丹
    电话:0531-82605805、66777056、13361060137
    传真:0531-66777056
    电子信箱:sdkptj@163.com   zhangzd@sdstc.gov.cn(备用)
    邮寄地址:济南高新区舜华路607号 省科技厅政策法规处
    邮编:250101
    附件:
    1.2011年度全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
    2.科普统计调查表

山东省科技厅
2012年3月29日

附件1:2011年度山东省科普统计调查方案.doc

附件2:2011年科普统计调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