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第四次工作会准备工作和组织参加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的通知
各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国家科技部与卫生部等14个部委和广东省政府定于2009年11月9-11日在广州共同主办“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同期召开“第四次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工作会暨基地建设十周年座谈会”。根据科技部《关于做好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第四次工作会和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大会暨博览会准备工作的通知》(国科办社〔2009〕44号)要求,请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认真填报“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调查表”(见附件1)。
二、博览会企业展区将分省市展示各地区的地道中药材和中医药相关产品,科技部承诺对由省科技厅组织参展的企业,在展位费方面给予优惠。请各市科技局组织省级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企业参展,并填写推荐参展企业信息表(见附件2)。
三、请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组织承担国家各类科技计划中医药研究项目(课题)的产学研及医疗单位的科技人员积极投稿参与传统医药大会的学术交流,并筛选一批可供交流、合作、招商、引资的项目、成果和产品,填写《2009’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成果及科贸合作信息表》(见附件3)。
四、本届大会暨博览会已发第二轮通知, 请登录大会网站(www.ictm.org.cn)了解投稿、参会、招展要求及筹备进展等新情况。
以上材料请各市科技局和有关单位汇总盖章后,于8月26日前送省科技厅社会发展处,同时报送电子版。
联系人: 仲浩 郭怀芳 电话(传真):053182629660
E-mail: zh2613@sina.com,guohf1976@yahoo.com.cn.
附:
1.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工作调查表
2.2009’传统医药国际科技博览会推荐参展企业信息表
3.2009’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基地成果及科贸合作信息表
山东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2009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