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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二季度山东省科技系统新闻宣传情况的通报

2011-10-09 01:29:25   作者:佚名   来源:宣传办公室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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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三大院:
    现将2011年第二季度新闻宣传考核情况通报如下:经审核,第二季度全省科技系统共在指定媒体刊发考核有效稿件610篇,其中在《科技日报》刊发68篇,在《大众日报》刊发65篇,在地方党报刊发477篇。
    第二季度发表的文章总数比第一季度有所上升,各地在《科技日报》、《大众日报》上刊发的稿件开始增多。在发稿量上,排名前十位的是:济南、菏泽、潍坊、济宁、泰安、东营、莱芜、烟台、农科院、科学院(不含青岛)。
    希望各单位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新闻宣传报道工作,积极宣传地方取得的科技成果、涌现的先进典型和采取的政策措施,为提高我省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
    另有两项说明:
    一、关于上报刊发新闻稿件的日期。
    以后上报的日期不再每期下达通知,均按以下时间上报:第一季度:4月1日——15日,第二季度:7月1日—15日,第三季度:10月1日—15日,第四季度:次年的1月1日—15日。逾期不报视为零分。
    考核报纸范围:《科技日报》、《大众日报》、《科技信息报•创新周刊》、地方党报,除此之外,刊发的稿件不在考核之列,请不要上报。上报电子信箱:kejiting@126.com。
    二、关于《科技信息报•创新周刊》列入考核事宜。
    经研究,从2011年第三季度起,在《科技信息报•创新周刊》第一版刊发的新闻稿件列入考核范围,要求字数在300字以上。头条按每篇20分计,其余稿件按10分计。


山东省科技厅宣传办公
2011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