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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工作的通知

2010-11-04 16:26:49   作者:科技成果处   来源:科技成果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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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
    科技成果统计是科技统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掌握科技发展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为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登记与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0年度科技成果统计时间为2009年11月1日至2010年10月31日,统计对象为省、市级科技成果管理机构登记的非秘密科技成果。凡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原则上都要求进行成果登记。
    二、本年度的科技成果统计方式不变,按国家科技部的要求,统一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中的统计功能并生成年度统计表。登录国家科技成果网站(www.tech110.net)进行下载。请各单位严格按照填报说明认真审核,填报中不缺项漏项,确保统计数字的科学性、准确性和连续性。 
    三、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做好2010年度科技成果综合统计分析工作,提供完整的分析报告。
    四、对于年度内本地区、本部门完成的对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有重大影响,技术上有重大创新、突破,或有重大推广应用价值、产业化环境及经济效益显著的科技成果,各单位作为重大科技成果推荐并上报。每个推荐项目需填写“‘2010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见附件)。
    五、科技成果登记和统计采用电子文档方式于2010年12月31日前报送山东省科技厅成果处,电子文档使用“国家科技成果登记系统(V5.0)”软件中的数据导出功能形成导出文件。
联 系 人:李海莉  赵建建
联系电话:0531--66777089
电子邮件:lihli@sdstc.gov.cn  zhaojj@sdstc.gov.cn
    邮政编码:250101
通讯地址: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607号1212房间
   
    附件:2010年度重大科技成果推荐表

山东省科技厅                           

  201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