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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第十一届“西博会”证件的通知

2010-09-10 16:15:37   作者:科技成果处   来源:科技成果处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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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市科技局、各参展单位:
    按照第十一届“西博会”组委会要求,为保证“西博会”安全、有序的进行,今年的参展证件将实行分类办理制度,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证件分类
    1.来宾类:VIP证、Guest证(嘉宾)
    2.参展类:Exhibiter证(参展)、Exhibiter证(布撤展)
    3.服务类:Press证(记者)、工作证(工作人员)
    二、证件适用对象
   (一)来宾类
    1.VIP证(红色,供副省级及以上领导使用),持该证可以免检进入各重大活动场地及展馆。
    2.Guest证(嘉宾,蓝色),其他国(境)内外所有参会来宾使用。
    (二)参展类
    1.Exhibiter证(参展,蓝色):参展单位工作人员进出场馆时使用。参展代表在展览期间,持证于每天开馆前半小时进场并做好展前准备,不得提前进场。
    2.Exhibiter证(布撤展,蓝色):布(撤)展时段内参展单位的工作人员使用。
    (三)服务
    1.工作证(工作人员)
    工作证(工作人员,蓝色)各省限报3人。
    2.Press证(记者,蓝色)新闻媒体记者使用。
    三、办证要求
    1、请各有关市科技局尽快确定一名带队人员,各参展单位尽快确定一名参展人员,人员确定后一般不得变更。
    2、各市科技局、各参展单位人员一律办理Exhibiter证(参展,蓝色)参展证。请相应参会人员于9月17日前将白底彩色证件照电子版(照片尺寸1寸,精度不低于300万像素,同时注明展位号和姓名)发送至科技厅成果处,以便办理参展证件。
    联系人:郝新刚
    联系电话:0531-66777089
    E-mail:haoxgang@yahoo.com.cn

山东省科技厅
2010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