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有关企业:
为落实省科技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科技金融合作精神,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融资业务的支持,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开展科技型企业IPO 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和对象
成长性好、业绩良好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因企业发展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问题,均可申请科技型企业IPO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支持。
二、业务形式
科技型企业开展 IPO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核心原则是 “ 不干涉公司经营管理,保持控股股东控股地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主要包括:
1 、针对非上市公司:主板(含中小板) IPO保荐承销、创业板IPO 保荐承销、发行企业债券、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企业上市辅导、企业并购重组的策划及融资安排、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管理层收购、私募融资策划、管理咨询等);
2 、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普通公司债、独立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或其他财务顾问等。
三、业务申报
1 、有关企业可直接向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由当地科技局推荐申请。
2 、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对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再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批复后签订合作合同。
3、了解有关科技型企业 IPO 等有关金融服务业务详情,请登陆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网站—“有果网”( www.youguow.com )。
联系人: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 曹百合
联系电话:0531-82629808
电子信箱:cbh@youguow.com
办公地点: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
附件: 科技型企业开展资本市场业务申报推荐表
为落实省科技厅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关于科技金融合作精神,加强对科技型企业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开展融资业务的支持,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旗下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开展科技型企业IPO 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业务范围和对象
成长性好、业绩良好的规模以上科技型企业,因企业发展需充分利用资本市场解决融资问题,均可申请科技型企业IPO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支持。
二、业务形式
科技型企业开展 IPO等有关资本市场业务核心原则是 “ 不干涉公司经营管理,保持控股股东控股地位,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业务形式主要包括:
1 、针对非上市公司:主板(含中小板) IPO保荐承销、创业板IPO 保荐承销、发行企业债券、财务顾问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改制、企业上市辅导、企业并购重组的策划及融资安排、资产重组及债务重组、管理层收购、私募融资策划、管理咨询等);
2 、针对上市公司:公开增发、非公开增发、配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发行普通公司债、独立财务顾问、并购重组财务顾问或其他财务顾问等。
三、业务申报
1 、有关企业可直接向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申请,也可由当地科技局推荐申请。
2 、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与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评审小组,对企业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初审,再由专家评审组进行评估和实地考察,对符合条件的项目上报批复后签订合作合同。
3、了解有关科技型企业 IPO 等有关金融服务业务详情,请登陆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网站—“有果网”( www.youguow.com )。
联系人:山东省技术开发服务中心 曹百合
联系电话:0531-82629808
电子信箱:cbh@youguow.com
办公地点:济南市千佛山东二路19号
附件: 科技型企业开展资本市场业务申报推荐表